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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生简章发布
高考填报志愿时,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生简章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2019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江苏省省属普通本科师范院校。
学校招生代码: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校在江苏省招生院校代码为1131,1623,在其他各省的招生代码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草场门校区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7号
石湫校区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石湫街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推进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规范开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各类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体艺类专业招生。
第三条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以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章招生计划及政策要求
第五条我校2019年面向江苏及江苏省外招收普通本科学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六条我校在江苏省内招生代码为1131。学生完成全部学业,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2016年,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在省内增设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具体报考要求参照《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填报须知》,其中音乐学、美术学两个艺术类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招生代码为1623。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我校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公平、公正的实施录取工作。录取期间,我校将根据各省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录取。
第八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江苏省内普通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不分科目,报考我校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文科类、理科类考生选测科目BC,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体育、艺术类考生必测科目,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得超过三门。
2.江苏省内普通类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加分政策: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中,每取得一个“A+”加5分、每取得一个“A”加3分,每取得一个“B+”加1分。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清”原则,按照选测科目等级加分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对江苏省外普通类进档考生,志愿优先后,按文化总分排序划定各专业分数线,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文化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九条体艺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专业:采用江苏省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后,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后,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3.体育类专业:采用江苏省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条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江苏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执行。我校普通类本科学生学费每年为:文科类5200元,理科类5500元,工科类5800元专业学费为7800元),艺术类6800元,体育类5300元;另外,住宿费根据宿舍情况1200-1500元。
第十一条我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我校还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境外学习交流奖学金等,并与浦口区沿江街道设立“沿江-苏二师协同创新奖学金”,激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不断进步;为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设立了爱心基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生活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类帮助。另外,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还协助特困生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9981131
招生办电话:025-83758148
招生办传真:025-83758199
招生办网址:http://zs.jssnu.edu.cn/
电子信箱:jssnuzs@jss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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